我沒有要說什麼, 我只是想讓大家反思一下~
我們會把人分類嗎?
從生物特徵上:
黑人. 白人. 黃人 .紅人
從文化上 阿拉伯人, 中國人, 印度人, 美國人 ,
跨文化的交融 :比方 麥士蒂索人, 波爾人
我們分類為了什麼?
就連她舉例的狼, 維基百科裡面都又近20種分類.
為什麼?
他們都是原始狼演化的,都是雜交之下的物種,哪有什麼分別?
但是是這樣的嗎?>
當然不是!
依循生物辨別三個原則: 顯著 ,普遍 ,可驗證性
決定它可以成為一個被討論的集合體!
甚至在符合生物特徵或文化認同的行為模式上:被歸類為同一種分類!
進而在研究的範疇裡, 產生了定義性的解釋,
藉以和其他不同定義物種產生區別,
這就是人類為什麼要將物種分類!

台灣犬的祖先是不是米克斯?
當然是米可斯啊!
可是在同個區域內的米克斯: 顯著, 普遍 ,可驗證 :而獨立成為一個狗種的時候!
他就有和其他犬種: 生物特徵、動物習性符不符合的區別了!
這種演化可能需要幾百年幾千年!
原始犬因應地形氣候環境在演化的過程當中逐漸地成為一個區域內的個體!
我覺得很有趣的是: 有人一邊說自己的狗是米克斯, 另外一邊又說要上國際!
這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人類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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