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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商標好記好用.2008馬蕭也用mamago名開部落格兜人氣
去年台北一家知名童裝公司侵權.今年我發現剛請它關站
前天又發現一家設在美國的華裔或台裔?人士又侵權了:雖地址設在美國但其主要對台灣做廣告與商業經營.一樣是侵權!(其網站強調只對台灣)
真是頭大
看來要快快來開網使用吧!要不困擾不斷!
舊雨新知請明辨
以
媽媽購mamago®
為名從事代理進出口服務、代理國內外廠商各種產品之報價投標經銷、商情提供,代理國內外廠商各種產品之經銷。
在台灣從事商業活動皆為對敝人之侵權
想買這商標權也不是不可以.我當然開天價賣阿: mamagoservice@yahoo.com 這是信箱:要議價就寫信來吧!
在下滿好奇的?在台灣的你敢把錢匯給在美國的人.還神龍不見尾.不知是誰?(此網卻在台灣無聯絡地址與電話?素昧平生 喔!)而且商標權與公司在台灣是我的.而我跟本此事無關.代購不是在下在美國經營但廣告針對台灣打,.真是夠了:敝人被藉名攀附到非常不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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