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賣嗎?

誰說的?

一胎1-6隻上下

留下自己認為好的

剩下賣掉

補貼飼料跟時間成本

無可厚非啦

問題我認為麻煩

所以不介入

我一點也不反商

有些人是賣狗再買狗

一直追求下去

興趣結合事業

這都無可厚非

靠單一犬種活下來的不多

養粉久的不多

我們機乎是最久的

但還不賣

只因我認為活體買賣不是好生意

但不能代表全部

可是大家總要生活

所以我不妨礙大家作生意

各有出路阿

奇萊虎喜歡做水狗

養的好爽

做的高興

這是我自己的追求

所以沒對錯

賣就賣

但是商品要對

買賣的商品要對

格上論狗

首先狗要對吧?

不對的話.全是掛名與藉名?

台灣犬代表台灣

能用野犬跟流浪沙代表嗎?

那不貽笑四方

奇萊虎

推廣的是這觀念-文化意涵

看到狼狗想到德系

看到秋田想到日本

看到無毛狗想到智利

看到台灣犬想到台灣.還是野人?浪人?

這樣嚴重性.看出嗎?

商品要對

必也正名乎

喜歡大隻那就去申請一個犬種叫大隻

不就了得了

何必黏在台灣犬這塊ㄟ?

所謂大隻標準書初稿?跟之前弄的台灣犬標準書初稿有何不同?

我都親眼看過

出自同一人之手阿!

別逗了

司馬昭之心啦!

台灣犬代表台灣-文化義涵

格友要想清

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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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