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站誤用我的照片

經我告知後已經取下(一般人可能會粉爽.我可不這樣認為.非經我同意本就不應使用)

算是有尊重台灣狗尾一把刀的智慧財產權

所以我也接受對方的回應

不追究

公告週知.互相尊重(這是之前沒經我同意使用照片的畫面.現已取下照片.這是對ㄉ.雖說對方說的好聽

狗要有代表性.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知會與尊重)

格友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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